本文作者:浚铭

家电维修店案件(家电维修店案件)

浚铭 2024-03-17 1074
家电维修店案件(家电维修店案件)摘要: [db:Intro]...

2013年9月11日,双流县一仓库突发大火,仓库内大部分被烧毁。后经调查,这起大火是由于工人操作不当而引发的重大责任安全事故。近日,双流县检察院对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提起公诉,双流县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张刚、李浩、汪洋、罗利勇四人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3年8月底,双流县九江成大路16号“鼎胜彩钢厂”和国美电器库房因顶处排水沟损坏漏水,该处厂房所有者“成都市根据地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维修。该房屋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浩遂联系了没有施工资质的“卓越钢构”负责人张刚安排维修事宜,并与张刚签订了维修合同。维修施工前,张刚带领汪洋等人前往查看,发现该处排水沟下面堆放有泡沫等易燃物品。张刚要求李浩与彩钢厂、国美电器库房协商,请求在维修施工时挪开易燃物品,李浩同意与上述单位协商。

2013年9月11日14时许,张刚安排被告人罗利勇、汪洋等人到“鼎胜彩钢厂”维修排水沟。施工地点堆放有泡沫仅用PVC篷布进行遮盖,罗利勇、汪洋等人上房进行电焊作业,安排工人在下面观察,并吩咐如有电焊焊渣掉落时用水浇灭。

17时许,屋顶电焊掉落的高温焊渣引燃下方的泡沫,引发火灾,大火烧毁“鼎胜彩钢厂”厂房内的机具、材料和国美电器库房内大量家用电器。后经调查,该事故被双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鉴定,鼎胜彩钢厂的直接损失为人民币102余万元、烧毁的厂房价值人民币490余万元。

该案案发后被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范围大,双流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公诉业务骨干承办该案。同时,为确保案件的质量,公诉承办人自行前往双流县安监局、双流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调取所需证据,并查阅《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该案法律适用进行研判,为该案起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最终该案四名被告人获法院有罪判决。

家电售后维修的潜规则 你中招了没

我也遇到一家实体店,卖了坏鞋不退,还态度恶劣,晾着去我当时退钱的姥姥,事后我们找了工商局,结果只退二十。我气不过说让当时和我姥姥急的店员出来说清楚,他们就说我已经签完退款条让我拿钱赶紧走,不然报警。我待在门店,他们还真的报警来吓唬我,最后工商局和警察都说我应该退一步,人家都已经退钱了。可我需要的不是二十块钱而是道歉,最后事情无疾而终,店长还说我耽误她生意,把我姥姥叫来训了一顿,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我不想退这一步,可我除了举报也没别的办法。普通人就只能这么忍让吗?

当然买家电、追新品都很轻松便捷,但家电的售后服务却如退潮一般,越来越陷入“鸡肋困境”,或不动声色地久拖不决,或迷上了肆意创收的“潜规则”。

如电视出现有图像无声音一类的小毛病,找零售商家反映时,对方往往称需厂家售后解决;当好不容易等到售后人员上门了,却又抖出一个又一个的“套儿”让你往里钻。在一番像模像样的检查后,消费者会被告知电容烧毁,如换电容400元,换电路板700元,两者效果基本差不多。

通常消费者从实惠出发会选择前者,精明一点或略懂行情的消费者如质疑收费偏高,对方便立即和颜悦色地表示,那加送1个150元的遥控型专用插座吧。而蹊跷的是,结果维修单据上却注明“更换电容250元,遥控插座150元”,这个时候消费者可能才发现自己被“套”了。

当遇上狠一点的售后人员,或还会向你推销买一个80元的电视专配遥控器,

还婉称以留作今后重新设置时备用。

说了诸如此类的现象,那么这些售后维修的“潜规则”你“中招”过没?对于传统家电维修,消费者最好先到社会维修店“摸个底”,做到心中有数。而对于厂家售后人员的“狮子开大口”,一定要“议价先行”,将其报价试砍一半,看看能否“挤出水分”。

若是消费者对收费仍有怀疑,还可直拨厂家售后服务热线说明故障原因、咨询收费事宜,从而增强自身的议价能力。当然厂家也应规范售后服务,有必要统一要求售后人员出示收费价码表,并建立维修回访机制,真正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