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兴麒

操纵股价,2人被证监会罚没近3.35亿

兴麒 2024-11-23 22
操纵股价,2人被证监会罚没近3.35亿摘要: 在金融市场这片风起云涌的海洋中,操纵股价的行为犹如暗流涌动,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构成巨大威胁,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将操纵股价的恶劣行径推向...

在金融市场这片风起云涌的海洋中,操纵股价的行为犹如暗流涌动,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构成巨大威胁,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将操纵股价的恶劣行径推向公众视野,两名涉案人员因操纵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被罚没近3.35亿元,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一、案件背景与操纵手法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85后的刘洪涛和90后的娄阁,两人合作操纵新三板挂牌公司“腾茂科技”的股票价格,通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的交易策略,实现了非法获利逾8000万元,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刘洪涛与娄阁在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实际控制了包括“娄阁”东方财富证券账户、“孙某强”申港证券账户等在内的6个证券账户,通过这三个多月的操作,他们累计买入536.63万股“腾茂科技”股票,随后又几乎全部卖出,仅持有余股702股。

他们的操纵行为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建仓阶段,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大量股票,使持仓量迅速上升;其次是拉升股价阶段,利用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价,使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最后是出货阶段,在股价达到预定目标后,将股票大量卖出,从中获取巨额利润,这一系列操作不仅影响了“腾茂科技”的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还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其他投资者交易,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二、案件细节与违法事实

操纵股价,2人被证监会罚没近3.35亿

在操纵股价的过程中,刘洪涛与娄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娄阁主要负责协助刘洪涛寻找有出售股票需求的新三板挂牌公司,选定股票后,两人共同出资买入目标股票,刘洪涛则利用不确定的信息诱导其他投资者买入股票,待股价上涨至预定目标后,两人再将股票卖出,扣除成本费用后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在2023年6月19日,账户组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500万股“腾茂科技”,持仓量占流通股本比例由0上升至11.75%,完成了建仓阶段,随后,在6月29日至7月3日期间,账户组通过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价,股价从11.97元拉抬至25.8元,涨幅高达115.54%,而同期三板成指仅上涨0.13%,显示出明显的股价操纵痕迹,在7月4日至9月28日的出货阶段,账户组累计卖出金额1.21亿元,其中7月4日至7月31日为集中卖出期间,卖出价格均接近22.8元/股,累计卖出金额1.21亿元。

三、证监会处罚与警示意义

针对刘洪涛与娄阁的操纵股价行为,证监会依法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责令两人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没收其违法所得8367.49万元,并处以2.51亿元罚款,刘洪涛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了大部分的罚款和违法所得,共计2.41亿元;娄阁作为次要责任人,承担了9588.06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还对刘洪涛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娄阁采取了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意味着,在禁入期间内,他们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相关职务,证监会还对刘洪涛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娄阁采取了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禁止他们在禁入期间内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操纵股价,2人被证监会罚没近3.35亿

这一处罚决定不仅彰显了证监会对于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保持警惕,切勿盲目跟风交易,操纵股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秩序,只有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有效遏制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与反思

操纵股价案件的发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多变的今天,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显得尤为重要,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投资环境,广大投资者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的受害者。

操纵股价不仅触犯了法律底线,更违背了市场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监管、提高意识、严惩违法,才能有效遏制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